闻名中外的滕王阁于公元663年重阳节落成。当时的洪州阎都督遍邀当地名士共赴庆贺大宴。当时只有十四岁的王勃也应邀入席。侍从见他还是个小孩,就把他安置在一个很不显眼的角落。
阎都督的女婿很会写文章。阎都督叫他预先写好一篇序文,以便到时候当众炫耀一番。
大家酒酣之际,阎都督站起来说:“今天洪州的文人雅士欢聚一堂,不可无文章记下这次盛会。各位都是当今名流,请写赋为序,使滕王阁与妙文同垂千古!”话毕,侍候的人将纸笔放在众人面前。但是大家推来推去,没有一个人动笔。后来推到王勃面前,王勃竟将纸笔收下,低头沉思。
过了一会儿,王勃卷起袖口,挥毫疾书。阎都督见是一个少年动笔,不大高兴,走出大厅,凭栏眺望江景,并嘱咐侍从将王勃写的句子随时抄给他看。
才过一会儿,侍从抄来《滕王阁序》的开头四句:“豫章故郡,洪都新府。星分翼轸,地接衡庐。”这四句的意思是:膝王阁所在之处过去属南昌郡治,现在归你洪州府。它的上空有翼、轸两星,地面连接衡山、庐山两山。
阎都督看了,认为这不过是老生常谈,谁都会写,一笑置之。其实,这十六个字把南昌的历史和地理的概况都交代清楚了,纵横交错,起笔不凡。
接着,侍从又抄来了两句:“襟三江而带五湖,控蛮荆而引瓯越。”阎都督看了有些吃惊。他想,这少年以三江(指荆江、湘江和浙江)为衣襟,又将五湖(指太湖、鄱阳湖、青草湖、丹阳湖、洞庭湖)为飘带,既控制着南方辽阔的楚地,又接引着东方肥美的越地,大有举足轻重、扭动乾坤之气。写出这样有气魄的句子,非大胸襟、大手笔不能使然。
三国时期,有一位名叫曹植(字子建)的人。他的诗“骨气奇高,词采华茂”。着名诗人谢灵运曾说:“天下才有一石,曹子建独占八斗,我得一斗,今天下共分一斗”。由此不难看出他的才华横溢。
曹植是曹操的第三子,小时侯随军奔波,直到13岁才在邺城安定下来。此后他与当时着名文学家王粲、徐干,陈琳、刘桢等人写诗作赋,名声很快就传播开了。在曹操的几个儿子中,曹植是最有才华的,曹操也因此想“废长立幼”,立曹植为太子。
俗话说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”,曹植也并非完美之人。他常常因好酒、任性而误事,出了不少差错,使得曹操无法接受,对曹植很是失望。但是他的哥哥曹丕善于察言观色,笼络人心,终于被立为太子。曹丕即位以后,唯恐几个弟弟与他争位,便先下手为强,夺了二弟曹彰的兵权,又逼四弟曹熊上了吊。此时就剩下老三曹植,曹丕深恨之,几次想加害于他。
有一次,因为一件小事,曹丕趁机命令曹植在大殿之上走七步,然后以“兄弟”为题即兴吟诗一首,但诗中却不能出现“兄弟”二字,成则罢了,不成便要痛下杀手。曹植明知道哥哥是故意刁难自己,但曹丕如今是皇帝,也只能唯命是从。想到迫害自己的人是自己的亲兄长,曹植感到异常悲愤。他在踱步之间成诗一首:“煮豆燃豆萁,豆在釜中泣,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!”皇帝曹丕听了这首诗,感到很羞愧,没下得了手,只是把曹植贬为安乡侯。“七步成诗”的成语便由此而来。
曹植文学造诣颇高,但他始终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,可如此一来,就容易招致皇帝的猜忌和迫害。这种情境下,曹植便在自己的诗文作品中描写了大量美丽的女性形象。比如《洛神赋》《美女篇》《南国有佳人》等诗歌,其中的女性不仅漂亮,有才华,而且品行高洁,富有理想,以此委婉地表达自己壮志难酬的苦闷。
侍从接着又抄上来几句,更使阎都督吃惊:“物华天宝,龙光射牛斗之墟;人杰地灵,徐孺下陈蕃之榻。”原来,王勃在这里用了两个典故。前一个典故是说,物有精华,天有珍宝,龙泉剑的光芒直射天上二十八星宿中的斗宿和牛宿之间。意思是说洪州有奇宝。后一个典故是说,东汉时南昌人徐孺家贫而不愿当官,但与太守陈蕃是好朋友。陈蕃特地设一只榻,专供接待徐孺之用。意思是洪州有杰出的人才。
阎都督越看越有滋味,越看越钦佩,连声称赞“妙!妙!妙文难得!”再也不敢让女婿把预先写好的序文拿出来了。
王勃写完后,走到阎都督面前,谦逊地说:“出丑之作,望都督指教。”
阎都督高兴地说:“你真是当今的奇才啊!”于是重新就座,阎都督把王勃奉为上宾,并亲自陪坐。